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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焦点新闻网关于加强特约记者管理的通告

时间:2012-08-22 02:01 点击:

    随着中国焦点新闻网及其姊妹网站影响力的不断扩大,中国焦点新闻网的特约记者也在不断增加,但是由于特约记者分布于全国各地,不好管理,出现了一些不尽如人意的事情。为了切实加强特约记者管理,维护网站和集团公司的良好形象,经广泛磋商,并报经中国焦点新闻报业集团有限公司研究,中国焦点新闻网从即日起实施《中国焦点新闻网特约记者驻地记者管理办法》(共16条)。
    中国焦点新闻网特别声明:
    1,中国焦点新闻网所有的特约记者(含特派记者、驻地记者、特聘记者等),在采访工作中必须模范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遵守和执行本公司和网站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制度和新闻职业道德的事情,不得持中国焦点新闻网的证件从事颠覆政府和反党、叛国、反人民及煽动分裂国家的政治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背网站规定的事情,如有违者,责任自负,一经发现,将立即吊销其所持证件。
    2,中国焦点新闻网严禁任何形式的敲诈勒索、欺诈、诽谤行为,严禁借用互联网恶意攻击他人,严禁借采访之机勒索钱财,严禁忽悠、欺骗当事人,严禁不择手段、突破道德底线的行为。凡是有违反此规定者,一经发现,本站将立即与其解除合作关系,吊销其证件,并将追究其侵权责任。
    3,特约记者必须保证新闻稿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提供稿件必须是原创,必须首先提供给中国焦点新闻网及其姊妹网站,不得采用违法手段获取新闻线索以及编造、剽窃、夸大和篡改报道内容,不得首先将稿件提供给其他媒体。
    4,凡是特约记者出外采访重大素材稿件,事先必须与总编办打招呼,发稿前必须经总编办严格审核方可发稿。凡是要删除的稿件,必须经总编办同意。
    5,所有持中国焦点新闻网证件者,同时也是中国视点、华夏评论网的特约记者、驻地记者或特派记者、特聘记者,均可享受在中国焦点新闻网、中国视点、华夏评论网免费发布新闻和以优惠价发布广告及软文的权利。如稿件需要转载到其他媒体,中国焦点新闻网总编办可帮助运作。
    6,中国焦点新闻网特约记者在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新闻职业道德的前提下,在其正常的采访中,如果遭遇打击报复等,中国焦点新闻网及其姊妹网站将全力以赴维护其合法权益,并将采用一切合法手段包括动员联盟网站为其维权。
    7,中国焦点新闻网坚持以正面报道为主,坚持扶正却邪,对于社会上的腐败、丑恶现象在事实准确、真实的情况下可以曝光,努力为创建和谐社会做贡献。在事实准确、真实的情况下,所发布的新闻稿件如遭遇党政、公检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刁难,由网站出面与有关方面交涉,特约记者必须配合网站维权。
    8,为了便于对全国各地记者的管理,中国焦点新闻网将在全国未开设办事处或地方频道而记者又较多的省市自治区指定区域主编,负责对本区域内的记者进行考核和管理工作,在该区域内有新申请加盟中国焦点新闻网的,由区域主编进行考核,区域主编负责区域内的选题、稿件组织、初审和记者业绩等方面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总部。区域主编由中国焦点新闻网总编办聘请,由与中国焦点新闻网有良好合作关系的特约记者担任。
    9,特约记者承揽广告、发布宣传稿件、软文的费用必须打到网站指定账号上,如果记者自己收黑钱不上交,网站将拒绝发布或者推广,网站也不承担其个人行为产生的民事、刑事和经济责任。委托中国焦点新闻网及其姊妹网站发布广告、软文或者宣传稿子的,可与网站签订协议,协议经双方签字、加盖公章生效后,方可运作。

   以上通告,望周知。
 

                                                            中国焦点新闻网
                                                      

                                                              201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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